第14章 被迫当爪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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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宷道:“我看过伱的《儒林外史》,如果不是人情练达,如何能够写出此等佳作?”
  “难道你不想留在我府上帮我干事?”
  “这……”
  高宷眼珠儿一瞪:“你若是再多话,我便直接将你拿到有司法办!根据黄甲文策,你本是建阳县人,又没功名在身,怎么能够来到福州?光是这一条就能关上你三年1
  我去你的!
  王文龙心中忍不住开骂脏话,原来这死太监在这里等着自己。
  大明是有黄甲法的,理论上除了入了商籍和得到功名的人,谁都不能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十里的范围。
  但是这条法律早在朱元璋时期就已经存而不用,告到衙门里也没有人会抓,要不然满天下做生意的商户全都是潜在的犯人,整个大明的商业都不用再做了。
  可是王文龙却毫不怀疑眼前的高宷一生气就能把他给弄进去,而且还是合理合法。
  王文龙也是心中后悔,这家伙就是欺负他无根无底才敢这样做。
  要是等上几年他已经有点名声,哪怕是高宷也绝不敢派几个人就把他从家中抓来。
  他娘的,老子一定要快点把名声打响,要不然永远都受欺负。
  见到王文龙不敢再反抗,高宷便挥挥手叫林世卿过来:“你带王文龙去找间屋子住,再跟他讲讲府中规矩。”
  王文龙欲哭无泪,他有心做个好人,却没想到被逼着成为了太监的爪牙。
  林世卿领着王文龙出屋,来到门口突然向他冷哼一声,恶狠狠道:“还道你是个老实人,原来也是个心眼众多的坏家伙1
  王文龙只觉莫名其妙。
  王文龙没想到的是刚才自己被高宷赏识的模样已经让林世卿心中危机感大增,他觉得王文龙这人凭借着机巧弄文很可能威胁到他谋士的地位。
  林世卿将王文龙直接拉到一间侧厢的房屋中,屋中的各项陈设倒还齐整,而且屋门口就有一口井,用水也方便。
  “以后你就住在那里,一日三餐跟我们一起吃,听候公公的传唤。”
  林世卿又仔细讲了府中哪些房屋是王文龙可以去的,哪些地方是高宷办公的地点以及见客的地方,没高宷的吩咐他不准踏足。
  正在这时一个长班来叫林世卿:“林老爷,公公叫你呢。”
  林世卿仿佛脸上有光一般,回头对着王文龙道:
  “见着了吗?公公一刻也离不得我。我劝你把心收一收,这高公公的府上不是这么好混的,别以为写两篇文章好看就能成为高公公的心腹1
  看着林世卿离开,王文龙皱皱眉头:“有箔…”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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