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幸福路派出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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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其实不大,嫌疑人也没有真的偷到什么东西。
  “案子说起来有点奇葩。”
  李卫国开始介绍:“案子发生在五月二十九日中午,被害人叫王悦,住在幸福路二十八号,锦绣国际公寓。”
  “根据我们现阶段掌握的信息看,嫌疑人当时应该不是想要入室抢劫,而是想要入室盗窃。”
  “但是当天王悦因为个感冒,没有上班,在家里休息,和嫌疑人碰了个正面。”
  “两人发生冲突了吗?”
  “没有,嫌疑人是通过万能钥匙打开的房门,王悦租住的公寓是LOFT户型,卧室在楼上,嫌疑人在楼下翻东西的时候,吵醒了楼上睡觉的王悦。”
  “然后对方拿着一支奢侈品钱包就跑了。”
  李卫国一说,陆川就懂了。
  确实,嫌疑人想干的应该是入室盗窃,不是抢劫。
  但是,入室抢劫和入室盗窃的定义有什么区别?
  最简单的区别就是,房子里有没有人。
  有人,你进去就是抢劫,没人就是盗窃。
  至于这个人是不是在睡觉,是不是知道有人进来,都不重要。
  反正只要有人,那就是抢劫。
  “有指纹或者脚印吗,现场现在还在不在?”
  “指纹和脚印已经采集了,但是现场失主已经收拾了。”
  “这样,我先看看指纹和脚樱”
  “好好,”李卫国想要陆川帮忙的也就是这个:“我们这边啊,粗略的看看还行,但是技术层次肯定是差很远。”
  “要是按照程序走,说不定什么时候了。”
  “陆老师,这次辛苦你跑一趟了。”
  “李所客气了,我先看看指纹,也不能保证就分析出来,咱们试试。”
  十分钟后。
  果然,派出所的同事们提取的指纹,可以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指纹的提取手法很统一,透明胶带粘贴法。
  一共有六枚指纹,不能说都是支离破碎的,但光看表面就知道被摧残的不轻。
  脚印还稍微好一点,用的是粉末法提取的,一共三个脚樱
  虽然不够清晰,但是起码能做分析。
  “那个报案的,王悦的指纹采了吗?”
  “采了,已经录入系统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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