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法医结论(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吲哚胺类药物,能够致幻,也能上瘾,是一种能过引起行为紊乱的药物。
  南方一些省份,经常有人误食野生菌类,其中大部分就是吲哚胺类中毒。
  “我们对尸体进行了毛发检测,没有发现死者生前有吸毒的行为。”
  毛发检测,可以非常精准的判断一个人是否有使用违禁药物的历史。
  一般可以追查半年以内的时间。
  原理也很简单,人体吸入违禁药物后,会在体内进行代谢,其最终的代谢物会随着头发的生长,脱离头皮,迁移向发梢。
  而且这种微量元素固定在头发内部,不会自动消除。
  理论上来说,如果头发够长,那通过毛发检测可以发现对方十年,乃至更久的时间,是否有使用违禁物质的行为。
  至于更常用的尿检,更适合短期内的违禁物质服用检测。
  死者毛发检测没问题,就意味着他体内的吲哚胺类物质,不是自己输入的。
  “上报吧,这个案子,我有种预感,不那么简单。”
  陆川去过现场,没有一点人为的痕迹存在。
  死者自己闯红灯,碰到了车辆被撞死,就是一场意外。
  从现勘的角度来讲,现场没有一点可疑的地方。
  而且从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中,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要不是陆川见识少,觉得死者从车子侧面撞车有点奇怪,现在说不定人都火化了。
  会议室。
  秦勇刚刚看完法医出的报告。
  “长江,你们的意见是什么?”
  王长江挺挺身子:“陆川去过现场,开会前我们碰过意见。”
  “死者毛发检测正常,排除了自己有使用违禁药品的可能。”
  “所以,我们认为,有其他人给死者注射了吲哚胺类物质,导致死者行为紊乱,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
  “现场看,这是一起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意外,但实际上有可能是一场精心谋划的他杀。”
  “任强,现场是你和陆川去的,你的意见呢?”
  “现场没有什么问题,交警那边已经做了现场的复原分析,结合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司机可以确定没问题的。”
  “尸体之所以拉回来解剖,主要是陆川认为死者的撞击点有些蹊跷。”
  “从现在的尸检情况来看,我认同王法医的观点,谋杀的可能性大,这不是一起交通意外。”
  案件的定性,直接影响了案件到底该怎么侦办。
  如果是交通意外,刑侦都不用掺和。
  开一个证明就完事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