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第214章 这并不是血(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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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然如此,杨叶想以华人的身份入主联美公司,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就算他强行这么干,事后也会被那些犹太佬煽动新闻媒体,疯狂针对,最后黯然退常
  要知道,美国的新闻媒体可都是掌握在犹太佬手里的。
  杨叶又没有索尼那么财大气粗,直接用钱把那帮孙子砸服。
  除非……杨叶只做一个小股东。
  但是,处心积虑,带着怀特和谢伊赚了这么大一笔钱,费了老鼻子劲,收购了联美公司,最后当个小股东?
  这怎么可能?
  不能掌控这家公司,收购来有个卵用?
  全替别人做嫁衣了!
  那还不如就用从前的新线影业慢慢混日子。
  在决定收购联美的时候,杨叶就对谢伊和怀特讲明了:收购成功后,我要占股51%,成为决定控股的股东!
  他们三人用于收购联美的那一亿启动资金都是在杨叶的指挥下赚来的,杨叶在电影业上又表现出无与伦比的天赋。
  这基本上就意味着,上了车就躺赚,所以他俩都没有意见。
  现在的问题是:杨叶要怎么实现占股51%?
  杨叶的目光看向了他的女儿……刚满周岁的伊莲娜·阿佳妮。
  ……
  杨叶对阿佳妮说道:“我准备成立一支基金,基金的受益人是伊莲娜·阿佳妮。这个基金会参与收购联美公司,收购成功后占股28%,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由于伊莲娜未成年,她持有的股份将由她的母亲代管,也就是你,伊莎贝尔·阿佳妮1
  “另外,你也会成为联美公司的股东,持股3%。而我则持股20%,也就是说,我们一家三口持股51%,这家公司是我们说了算。谢伊已经在和联美谈判,为了顺利完成这桩收购案,你需要尽快带着伊莲移民美国,参与其中。”
  杨叶的办法是,利用阿佳妮做缓冲,兜一个大圈子,来掌控联美公司。
  杨叶不可能直接把钱给阿佳妮,让她去控股联美。
  夫妻都信不过,别说是情人了。
  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女儿伊莲娜,这就不一样了。
  有伊莲娜在,再加上杨叶在电影业上的超强能力,阿佳妮几乎没有可能背叛杨叶,她只会选择坚定地和杨叶站在一起。
  杨叶要的只是联美的决策权,让他能够控制这家公司的发展方向。
  至于那些钱以后不在杨叶的手里,他倒不是很在乎。
  只要在伊莲娜手里杨叶就能接受,就当是分给女儿的财产了。
  杨叶并不想把联美公司做到什么制霸好莱坞,一统北美娱乐业,建立传媒帝国什么的。
  他一个中国人,还想操控北美传媒业?
  想屁吃呢!
  索尼买个哥伦比亚就被搞成那样,如果再买电视台买报纸买……买个锤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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