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完胜(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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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弘光沉声说道:“是个好法子,可不是现在能用。”
  “你们好生想下,这次杀倭寇,功劳是给谁看。”
  百户道:“自然是给太孙殿下。”
  沙弘光再问:“那我且问你,是只杀青壮,还是把这个村子给屠干净。”
  这话一问,顿时让几位百户陷入纠结之中。
  一名百户张口欲言,顿时又吞了回去。
  因为在大家的想法中,肯定是拿青壮的人头,冒充倭寇来换钱。
  但是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也是百户们下意识忽略的问题。
  如果这些老弱妇孺,到时去报官如何。
  是不是事情就给彻底的败露了。
  为了防止败露,是不是又得是全部杀了。
  历代王朝为了防止杀良冒功,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秦国最先推行军功授爵制,也有一套防止杀良冒功的措施,对斩首有严格的规定:斩首时要齐着脖子根切下,露出喉结,防止军队拿小孩跟妇女充数。
  要在战胜后三天内将首级交给官吏验明,以防止假冒充数。
  军官不可以杀敌,军官的封赏以军队作战后总杀敌数计算,杜绝指挥人员利用权势“抢人头”的情况发生。
  人头上交后,也有一套检验办法。首先是看发髻形状。战国时期,秦人与东方六国发髻不同。
  秦国地处边陲,秦人发髻偏右,韩魏赵齐燕以中为尚,梳的都是中髻,交上来的首级一看便知敌我,有效防止割自己人首级冒功。
  另外,斩级需要有队友、官长左证,基本上不会发生抢人头现象。
  《里耶秦简》记载了一起杀良冒功桉件。
  一名士兵杀死军营值守岗哨,拿着人头连夜前来报功。
  验首官员发现首级致命伤是短剑造成的,不是戈矛或弓弩,而两军交战致命伤应该是矛戈弩居多,短剑杀人实在罕见。
  于是当即下令各级军官清点士兵数量,如有失踪人员,立即前来认领首级,果然证实是杀良冒功。
  大明如今,也是沿用了这种坚定的方法。
  镇海卫虽强,但在明初这个时候,即便有军中贪贿的情况,不至于彻底的烂到根子,在很多方面,也算是比较严格。
  直到明中后期,才算是同流合污,混作一团,揣着明白装湖涂,你好我好大家好。
  这下子,百户们也变得纠结起来。
  一个村子全给屠了,放在乱世没人去管,可就现在,算是个大桉子,说不定还会惊动到京师去。
  影响大了,问题就难办了。
  这可都是有大明户籍的,每个人都带着赋税。
  消失一个村的赋税,哪怕是瞒,又能瞒多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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