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2章 文化交流(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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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塔国就是这么干的,一条一条来。
  张远还是善,烧水就算了,还得准备柴禾。
  所以他的法子是直接上“犬王”。
  翻译支支吾吾的给他回话,对方表达了华夏歌手不经过他们同意就发行商业作品的愤慨。
  翻译说的很客气,张远点头听着。
  实则对方骂骂咧咧的话他都听懂了。
  “你们华夏人毫无诚信。”
  “根本不懂版权法!”
  “你们都是文化小偷。”
  张远:……
  我们是文化小偷?
  中日韩三家到底谁偷谁?
  小鬼子就这样,仗着他“听不懂”日语,言语就开始放肆。
  但他并不在意,而是依旧挂着商务微笑与对方谈判。
  “1000万日元……”最终,翻译将对方给出的价码翻了过来。
  张远在心里掐指算了算。这会儿日币对华夏币差不多7到8。
  100日币能换不到10块华夏币。
  听着1000万吓人,其实对方要80万华夏币不到。
  这价格对《老男孩》这种热度级别的歌来说,不算过分。
  这歌能带来的商业价值至少是千万级别的。
  当然,这只是张远的看法,现在这歌和这片子还在发酵热度。
  并且你们已经把版权卖给华夏公司了,还要收这么一笔“改口费”。
  80万改口费……我是娶江西婆娘了?
  国内的版权持有方美力才要35万,小鬼子要80万。
  还是你们赚钱狠啊!
  在合同里埋雷,非得岛国方同意才能售卖,为的便是这个。
  翻译听到1000万日元都震惊了。
  甲午战争又开始了?
  咱们要赔那么多?
  怕张远翻脸,却见他没有一丝慌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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