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人证俱在(第一更,求推荐,求收藏)(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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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被告!”
  犹自发愣时,施奕文的背后有人一搡,喝道。
  “傻杵着干啥?太爷叫你过堂没听见?”
  一个踉跄才稳住了身子,缓缓向前走进衙堂。
  相比于衙堂外的光亮,这衙堂里边仍显得有些昏暗,适应了光线后,施奕文这对看清里边也是八个衙役分立而旁,都是一身衙役的袍衣,手中拿着黑红棍在那摆着架势。
  正堂“公案”后面,坐着的那个人,大概就是上元知县,那人五十来岁,胡须花白,偏身坐在公案后,穿上穿着大红官袍,头戴一顶乌纱帽。虽说年岁稍长,可却也是仪表堂堂,公案东首桌边坐着一笔吏。
  一见这“取人心肝”的歹人上了堂,高鹏奇便将案上惊堂木一拍,沉哑着嗓子问道。
  “被告,你叫可知罪!”
  罪?
  猛的被人这么一问,原本还犹豫着应该如何行礼的施奕文,心里顿时“咯噔”一响。
  “回太爷,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来者不善啊!
  “光天化日之下剖人腹腔,取人心肝,犯下如此滔天之罪,居然还敢狡辩,来人,先给他五十大板,看他是否从实招来!”
  公案右下首站着的李德新,一听要上刑,那脸上便是一副得意之色。瞧见他脸上的得意,施奕文的心底一阵冷笑。他暗自提了一口气,急声说道。
  “太爷,且慢!”
  在堂中站定了,施奕文反问道。
  “太爷一上来,便称在下取人心肝,只是在下不知,在下取了何人的心肝?又有谁能作证在下取人心肝?”
  “你这人,还敢狡辩,方才在“德仁堂”大家可都看到了,你把李娘子的肚子剖开了,若不是胡神医撞倒了屏风,撞破了好事,估计你早就把李娘子的心肝取走了!”
  衙门外的围观者中,有人大声嚷喊道,旁边更是响起一阵附和声。
  “衙门重地,不得喧哗!”
  沉喝一声,高鹏奇又说道。
  “方才说话何人,可愿往堂中作证?”
  “草民愿意、愿意。”
  话音落下,便有一个三十几岁的汉子急步跑进堂中。
  “堂下何人?”
  “回太爷,在下是钉子巷王二杆,与李娘子是邻居。”
  “你方才所说,可是属实?”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看他还能怎么狡辩?原本还有些担心的高鹏奇,这下也就放松了。
  “句句属实,不止我一个人看到了,陈三哥、方六,他们都看到了。”
  随着他提到人名,又有几个证人被高鹏奇从人群中喊了出来,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愿意证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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